服务合同和货物合同的区别

服务合同和货物合同的区别

1、

概念不同 。货物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服务合同主要对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内容进行规范的,包含的内容一般应考虑所属行业的规范,但现在还没有专门的管理条例。

2、

特征不同 。货物合同的特征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货物合同自双方当事人不需要交付标的物,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