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归其母复得其子出处

既归其母复得其子出处

出自《道德经》第52章。

原文: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袭常。

译文:天地形成时没有出现万物,是后来天地生育了万物,所以天地是天下万物的父母。已经有了天地这个父母,也知道了万物这个子女的由来已经知道万物这个子女,反过来观察这个天地父母,天地没有死亡之身,会一直保持这样的状态,不会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