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郡和州区别

三国时期郡和州区别

州本是用于监察地方的一个划分,汉武帝时设十三州部刺史,到了东汉中后期,州逐渐演变成地方行政机构。在三国时期,一般说来州要比郡更大,如益州就管辖了蜀郡、巴郡等郡,荆州管辖了南郡、长沙郡、武陵郡、零陵郡等,扬州下辖吴郡、丹阳郡、会稽郡等,青州下辖北海郡、济南郡等。

三国时期,郡是州的下级行政单位,州是地方行政的一级行政单位。

  秦始皇,一统江山,为加强统治和对地方上的有效控制,改分封为县郡。郡下领数县。

  到了汉朝,太祖刘邦在秦之郡县制的基础上施行郡国并行制。请注意,这个时代还没有州。

  汉武大帝时期,是州之萌芽期,汉武为加强对地方的监控和有效管理,置刺史,以州为单位派御史出京巡视各郡国(“置刺史,部十三州”),这个时候的州,还是个监察机构。派出的刺史也是位卑而权重。

  但到了东汉,州就由监察范围变为了行政区划,重要的州由中央重臣担任,称呼也由原先的刺史改为州牧。非中央重臣所领的州,虽然官名上还是叫刺史,但实际上其职责已由监察变为执行实际政务。从此,州就成为地方行政的最高一级机构而存在,地方行政机构也由原先的郡、县两层,变化为州、郡、县三层。此后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直到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