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育津贴标准

江门市生育津贴标准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江门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如下:

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举例:如某单位女职工2019年顺产一女婴,产假天数为98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2018年全体职工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为3000元。

因此,该女职工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3000÷30×98=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