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乡镇卫生院 (中心乡镇卫生院)
每个县应重点建设2—5所中心乡镇卫生院,确立为县城外辐射一定区域的医疗服务中心,合理规范其服务范围,明确功能定位,并承担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类乡镇卫生院(距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卫生院)
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并重,全面提供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承担起常住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
三类乡镇卫生院(距离县城较近的乡镇卫生院)
一类乡镇卫生院 (中心乡镇卫生院)
每个县应重点建设2—5所中心乡镇卫生院,确立为县城外辐射一定区域的医疗服务中心,合理规范其服务范围,明确功能定位,并承担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类乡镇卫生院(距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卫生院)
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并重,全面提供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承担起常住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
三类乡镇卫生院(距离县城较近的乡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