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运作合作机制分别是

三级运作合作机制分别是

“所谓的‘三级运作’机制,实际上是一个对话沟通、协商交流的机制,谁也不能管谁,也就是说在整个区域一体化问题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有管理权,只有发言权。这样区域管理的职能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始终没有得到体现。”

既然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就应该有一个各方授权、各方认可的能进行管理的主体机构,来执行各方所认定的一些主要事宜。

我国长三角地区自主探索,逐渐形成的"三级运作"合作机制为:主要领导座谈会明确任务方向(决策层)、联席会议抓协调推进(协调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点专题组抓具体落实从(执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