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句式

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句式

这是一个判断句,标志是“为”译为“是”。句子的意思是: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这不算是侵夺官权。

原文出自北宋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

译文: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议订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进行修正,并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这不算是侵夺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