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授之于有司的于什么意思

以授之于有司的于什么意思

“以授之于有司”的意思是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其中,“于”是语气助词,没有实际意义。

这句话出自宋代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

《答司马谏议书》对司马光加给作者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五个罪名逐一作了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言辞犀利,针锋相对,是古代的驳论名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