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濂两次被贬的原因

宋濂两次被贬的原因

宋濂(1310年11月4日-1381年6月20日),初名寿,字景濂,号潜溪,别号龙门子、玄真遁叟等,汉族。祖籍金华潜溪(今浙江义乌),后迁居金华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思想家,与高启、刘基并称为“明初诗文三大家”,又与章溢、刘基、叶琛并称为“浙东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学者称其为太史公、宋龙门。

第一次是洪武三年,因为有一次早朝迟到,被朱元璋训斥,降为编修。

第二次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宋慎被牵扯进胡惟庸案中,导致宋濂一家遭祸,宋慎与宋濂其次子宋璲都坐法死,朱元璋想处死宋濂,经马皇后及太子朱标力保,才得免一死,徙至四川茂州安置。

宋濂两次被贬的原因

宋濂有两次贬官的经历。第一次是洪武三年,因为有一次早朝迟到,被朱元璋训斥,降为编修。第二年,又因为没有及时就考祀孔子的礼仪向朱元璋上奏,再次贬谪为安远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