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安抚使是什么级别

宋代安抚使是什么级别

安抚使:始设于隋代,唐宋沿袭。大多数掌权的安抚使皆带二品以上官职。

宋代安抚使品阶相差很大,关键要看其兼任的官职,大体可分为四类:

1、临时派任地方的事务官,遇天灾及边境用兵﹐派去安抚,事毕即罢。

2、长期执掌民政,陕西﹑河东﹑河北及两广等路常置安抚使司﹐掌管一路民政﹐以知州兼任安抚使。

3、安抚大使,掌管地方军政,有便宜行事之权。

4、南宋宁宗以后安抚使皆为闲职,其职责由都统制代替。

“安抚使”为宋代地方军事长官,始设于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最初只有西川﹑峡路安抚使﹐泾源等十五军州安抚经略使等。众所周知,宋朝是一个重文抑武的朝代,统治阶级对武将的防范很高,将原先武将的诸多权力进行了拆解。比如练兵的将领只能练兵不能调兵,而指挥打仗的将领平常又调不动军队。除了剥离统兵和调兵权,宋代还对军队在特殊时期的调动进行了限制,比如需要救灾的时候。如内地受灾或者边地用兵﹐朝廷就会临时派安抚使“体量安抚”,事毕即罢。

这是对于大多数情况而言的,也不排除部分地区常设安抚使。比如陕西﹑河东﹑河北以及两广等路,安抚使便是常设官职掌管一路民政﹐基本上以知州兼任安抚使。北宋知州有中央朝廷派遣,为一州的军政、民政长官。北宋时期的楚州就是今天的江苏淮安一带,属于淮南路的下属行政单位,淮南路拆分后隶属于淮南东路,相当于今天的一个地级市。如宋江的“楚州安抚使”,大致就相当于今天的淮安市的军政、民政一把手,算副省级干部。

相当于现在的地方军事长官。宋初沿之,为诸路灾伤及用兵的特遣专使。后渐成为各路负责军务治安的长官,以知州、知府兼任。如系二品以上,即称安抚大使。官品低者称管勾或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陕西、河东、广南等路,以关系至要,称经略安抚使,以直秘阁以上充任。其官署名安抚使司,亦称为“帅司”。

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始设西川﹑峡路安抚使﹐泾源等十五军州安抚经略使等。以后﹐凡诸路遇天灾及边境用兵﹐辄派安抚使“体量安抚”﹐事毕即罢。

仅陕西﹑河东﹑河北及两广等路常置安抚使司﹐掌管一路民政﹐以知州兼任安抚使﹐但必须由太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从官者兼任﹐官品低者只称“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或“管勾安抚司事”。

南宋初期﹐各路均设安抚使司﹐唯广东﹑广西两路仍于“安抚”前加“经略”二字。一般以各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安抚使﹐如系二品以上﹐则称“安抚大使”。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政﹐有“便宜行事”之权﹐实际上成为一路的第一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