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补缴社保

广州补缴社保

一、补缴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二、补缴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三、补缴流程 1、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