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养犬管理条例

云南养犬管理条例

《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而制定,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该条例。

该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含附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22日昆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5年11月27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