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何禁止捕蟾蜍

国家为何禁止捕蟾蜍

国家禁止捕蟾蜍的原因

是因为它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于2000年5月在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制定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名录中就含有蟾蜍。

温馨提示:蟾蜍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拒绝买卖野生动物制品,不干扰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

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既是一种社会陋习,也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它们不属于餐桌。

蟾蜍俗称“癞蛤蟆”,是一种药用价值很高的野生保护动物国家明令禁止捕杀贩卖。从事非法收购、贩卖或捕捉蟾蜍,首次违法一般没收非法所得的钱或物,给予2至5倍罚款,并征收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等。若屡教不者,将给予刑事处罚。

一般由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先进行初查,然后是从行政上进行处罚,如果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有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因为蟾蜍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三有动物: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斑鸠、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