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荒地建房审批手续

四荒地建房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办理建房手续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地基层国土所填写用地申请书,领取建房申请表。申请办理建房手续只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