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防汛的三个特征

堤防防汛的三个特征

江河两岸、湖泊周边和沿江城市大量修建堤防,用以约束水流和抵御洪水、风浪的侵袭。堤防的等级划分根据保护对象的大小及重要性确定。每段堤防根据防洪规划和堤防现状,确定堤防防汛水位。

防汛特征水位一般分为三级,即:

(1)设防水位。为考虑堤基和滩区设施的安全,当水位漫滩以后,堤防开始临水时确定为设防水位。到此水位管理单位要做好防汛准备,开始在堤上布设巡堤查险人员,从日常的管理工作进入防汛岗位。

(2)警戒水位。根据堤防质量、渗流现象以及历年防汛情况,把有可能开始出现险情的水位,定为警戒水位。到达该水位,要进行防汛动员,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实行昼夜巡堤查险。

(3)保证水位(又称最高水位或危险水位)。系指堤防设计水位或历史上防御过的最高洪水位,也是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洪水位。接近或到达该水位,防汛进入全面紧急状态,堤防临水时间已长,堤身土体可能达饱和状态,随时都有出险的可能。这时要密切巡查,全力以赴,确保堤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