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考试流程

实习期考试流程

按照公安部第123号令的要求,从2013年起,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而新取得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员,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实习期考试,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

从2014年5月1日起开展实习期考试业务,具体流程如下: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实习期考试预约约考后到科目一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后还需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方可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受理岗签注驾驶证副页。届时,驾驶证副页上会签注某年某月某日,该驾驶人已参加实习期考试合格字样。如果新取得A、B型驾驶证的驾驶员到期未参加实习期考试的话,将无法完成首次驾驶证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