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最后一天放人还是隔天放人

拘留最后一天放人还是隔天放人

拘留释放是最后一天而不是隔天

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决定单位会制作拘留执行通知书,在执行拘留时,要将执行通知书交付执行单位。执行通知书上在载明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拘留的天数以及执行拘留开始的结束的日期,执行单位在拘留结束当日就放人的。

一、拘留所放人流程和时间

拘留所放人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要在到期后那一天内放人都合法的。

根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但是,按照司法实践的做法,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

二、拘留所的职能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拘留后,除有碍侦査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