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式供水标准

农村集中式供水标准

一、水量方面:人均日用水量应不低于 35 升(公斤)。在水源条件差、工程建设难度大、成本高、人口居住偏远分散的地区,人均日用水量应不低于 20 升(公斤)。

二、水质方面:对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或其放宽限值规定。对分散式供水(20人以下)工程的用水户,饮用水中应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考核指标,集中供水工程可仅将总大肠菌群列为微生物评价考核指标,有煮沸饮用习惯的分散式供水工程用水户可不评价考核微生物指标。

三、用水方便程度方面:供水入户。未入户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