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

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凡申请认定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需向所在部门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一份)。

2、各部门将《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稿、纸质稿和支撑材料一起交至组织人事处。

3、经个人申报、系部初审、组织人事处复核,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委员会评议后进行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备案审核。

4、请各部门积极组织已具备讲师职称但尚未取得“双师型”教师的人员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