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被发现后怎么处理

围标被发现后怎么处理

首先,会取消本次招标活动,并且所有参与围标的单位不会再有继续招投标的资格。其次还要对围标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围标被发现后,首先中标无效,本次招标活动取消或者重新组织,对已经中标的围标参与单位处以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围标被发现,后果很严重。除了要承担行政处罚,被起诉后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一般地方会取消围标单位与他们合作的资格,并且对围标单位参与这一行业都会进行限定。

投标过程中发现围标,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1、投诉正式受理后,招标采购程序应暂停

2、举报受理后,招标采购程序原则上不停止

3、投诉或举报情况属实,招标采购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或行政处罚

4、虽未投诉或举报,但在调查中发现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一并进行处理

5、属于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移交有权部门处理

6、投诉或举报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予以驳回

7、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或举报的,依法对投诉人或举报人作出行政处罚。建立投诉和举报处理联席会议制度。监察机关每季度召集各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投诉和举报受理情况和处理情况,研究重要案件处理意见。

围标的后果:

1、扰乱了市场秩序.逃避主管部门的监管。易滋生腐败现象。在招投标过程中,通过采用围标手段来中标,这种方式与其它的恶意压价,通过行贿等手段中标等不法行为相比而言,围标更加难以被人觉察,更具有隐蔽性。有时,即便是被人发现,招标人和招投标管理部门找不到有效制裁其作弊行为的办法,因为目前我国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围标行为包括哪些情形,如何来认定围标行为目前仅例举了部分不规范行为为串通投标行为。

2、围标直接伤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围标现象实质上就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造成的一种无序、恶意竞争的行为,必然会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纵在少数几家企业手中,而使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被挡在了门外。不仅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管理和诚信环境,严重影响到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而且会伤害大多数投标人的利益,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3、当无标底或复合标底招标而又不采取最低价中标时,围标常常会导致中标价超出正常范围,从而加大招标人的成本。因为参与围标的企业一般会有某种形式的利益分成,这就会使他们操纵的标价超出了合理低价范围。

4、参与围标的企业诚信度不高,企业自身素质差。由于赌博心理占了上风,多数企业编制的投标文件着眼点仅仅放在价格上,对施工方案不认真研究,无合理应对措施。即使中标,也不大可能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会对项目本身留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