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龄纪念金牌发放标准

党龄纪念金牌发放标准

一、入党时间,规范党龄计算标准。要具体细化党龄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对象为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的党员,可以细化到颁发对象为健在且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并且在党的历史上,不同时期党龄的计算方法不尽相同,应细化到具体的计算方法,不能搞简单化、“一刀切”。工作人员核实党统信息老党员党龄未满50周年,而老党员反映此信息与自己实际入党时间不一致,因年代已久,纸质档案遗失,党龄无从考证,对赵文山是否属于“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发放人员的确定造成困难。

二、政治表现,统一颁发衡量标准。“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是对具有50年党龄的老同志在党为党的肯定,要严扣“光荣”二字,《通知》中明确纪念章要颁发给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对于“一贯表现良好”的定义应进一步细化,同时,与容错纠错相结合,明确哪些情形是一票否决不颁发,哪些情形是可根据现实表现研判后颁发,要树立表彰切实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扎实贡献的党员,要切实挖掘50年光辉岁月背后的感人事迹,把导向树立起来。

三、颁发时限,形成特色常态工作。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一项特色,中央也明确将持续开展颁发工作,因此,应细化规定年度开展纪念章颁发的流程和时间,如,申报、核实、颁发的具体时间段,细化对上年度颁发遗漏党员或因身份核实未进行颁发党员的颁发等,同时,还应细化组织颁发工作的各级党组织责任,防止颁发“走形式”,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在颁发活动中增添“仪式感”,让领取纪念章的党员暖心,激励广大年轻党员积极投身党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