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的三项权利

保安的三项权利

1、

保安员按照合同依法维护客户单位治安秩序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

2、

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

3、

对保安服务总公司的工作,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4、

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