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水池蓄水试验规范

污水处理水池蓄水试验规范

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的规定:

(1)池内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向池内注水应分三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3对大、中型池体,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抗渗质量,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②注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③每次注水应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注水过程中和注水以后,应对池体作外观和沉降量检测发现渗水量或沉降量过大时,应停止注水,待作出安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注水

④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2)满水试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池渗水量计算应按池壁(不含内隔墙)和池底的浸湿面积计算

②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2L/(m·d)砌体结构水池渗水量不得超过3L/ (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