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惩戒权的最新规定

教师惩戒权的最新规定

         教师惩戒权的最新规定如下: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有以下惩戒权: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课后留校教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