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保护创新成果

为什么保护创新成果

要保护创新成果是因为创新成果是能够给人们带来价值或者经济利益或其它方面的利益,创新成果得来不易,在创新过程中需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大家都很重视专利,如果不加以保护,那么有可能会被竞争对手窃取创新成果,给自己和企业带来一些不良影响。

一般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可以分为申请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

企业在有了发明创造时,通常是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在申请专利前,需要先做出综合分析后,才能决定是否需要申请专利,如对于机械类或是电子类的发明创造,由于他人通过产品解剖就可以得知发明创造结构和有益效果,通常是需要申请专利的对于化学类和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应当根据是否能保密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对于容易被竞争对手破解的发明创造,一般也是要申请专利的而对于无法被竞争对手破解的发明创造,可以不申请专利

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但是商业秘密一旦被他人公之于众的话, 就会成为公开信息而不再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一般为不属于专利保护对象的经营信息或在较长时间内难以被模仿或破解的技术信息,企业对于开发的技术成果,需要综合考虑技术需要保护的地域范围、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再决策是否采用商业秘密。

如果上述两种方式在单独实施的情况下,都不能为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时,可通过采取多种保护方式相结合的综合保护方式,如技术信息中部分用专利保护,而某些能保密的内容采用商业秘密来保护,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