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弋江禁渔期管理规定

青弋江禁渔期管理规定

青弋江干流,芜湖市域内连通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的一般河流,实施全面禁捕,暂定禁渔期十年。

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渔业生产性捕捞作业,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应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