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诉原则

一案一诉原则

一案一诉原则,首先,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

其次,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

“一案一诉”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对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涉及多个不同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充分释明及指导,如经过充分释明当事人仍拒绝明确其诉讼请求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