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海牙规则》共16条,规定承运人最低的责任和义务,承运人应享有的免责范围和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

依照公约规定, 承运人的责任是:

①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克尽职责,使船舶适于航行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装载货物的部分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输和保存货物。

②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