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给于与给予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给于与给予的区别是什么

答:法律上给于与给予的区别如下:

第一,给于一一指某团体把物资送给另一部分人,己经实现的,叫给于。范围很广泛,照顾的是大多数人。

第二,给予一一指某人把物资赠给某人,叫给予。范围很小,一般指个人或小部分人。

它们俩的区別,一个是给于大多数人福利,一个是对个人或少数人的福利。

法律上给于与给予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意思不同

1、给与是供给,供应的意思,后面接的词句只说所给的事物,多以抽象事物为主,不说接受的人

2、给予是给予帮助,给予同情,给予亲切的关怀,范围比“给与”大。

扩展资料:

“给予”可读jǐyǔ也可读gěiyǔ。“给与”只读gěiyǔ。当都读“gěiyǔ”时,为同源词,只不过在用法上有所不同,“给予”用“我给予他温暖”,而“给与”用“我将温暖给与他”, 字意上的理解也不一样“给予”是指宏观上的帮助,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是比较概括和抽象的。“给与”是指具体的帮助,而且形式比较具体,很实在的。

这两个词有时候是通用的,一般的词典都注明(也作),表示应该是同源词。比较来说“给予”更接近书面语,“予”字也可以单独作为动词使用,从构词结构来说不一样。当然了,在使用上,可能“给予”更多用于抽象的情况。

跟“给予”比较接近的一个词是“予以”,他们之间也是有区别的。“给予”涉及的对象多是正面的,是让对方有所获得。因此,提问中在“处分”之前,宜用“予以”。虽然有时见到“给予处分”的写法,但从规范使用词语的角度来说,最好用“给予”表示正面的语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