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逃生门的规范要求

玻璃逃生门的规范要求

根据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第7.2.5条“7.2.5供消防扑救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消防逃生窗口标识尺寸为20cm等边三角形格式,采用不干胶材质,直接撕开粘贴于玻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