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汉族丧葬文化

广西汉族丧葬文化

   建国前,广西各民族的丧葬礼仪复杂多样,既有社会礼仪的特点,又有人类处理死者的 信仰行为。

人老临终,家人尽集身旁,以示告别。

有的地方人死后,由孝男、孝女到河边或 井边投钱币、烧香焚纸钱“买水”浴尸。然后鸣枪、放炮、敲锣打鼓或嚎啕痛哭向村邻报丧。

入殓时,一般要请师公或道公打斋超度亡灵。

择吉出殡、择地而葬风俗普遍流行。葬后子女 要守孝一至三年。

建国后,经破除迷信,城镇、机关单位人死改为开追悼会,向遗体告别, 然后火化遗体。农村丧葬礼仪亦趋简化。(本文来源于《广西通志·民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