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之交的李清照主张词

两宋之交的李清照主张词

李清照在《论词》中提出的一个著名观点是主张词“别是一家”说,力主严格区分词与诗的界线。李清照从本体论的角度提出了词“别是一家”的理论。所谓“别是一家”,意指词是与诗不同的一种独立的抒情文体,词对音乐性和节奏感有更独特的要求,它不仅像诗那样要分平仄,而且还要“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义分清浊轻重”,以便协律可歌。否则,词就成了“句读不葺之诗”,而失却了词作自身的文体特性。

词作只有保持自身独立的文体特性,才能不被诗所替代,在文学之林中占有独立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