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会救援力量的发展目标是

我省社会救援力量的发展目标是

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2022年拟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应急力量培育和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管理,夯实救援队伍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力争到2025年,省、市、县三级培育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体系全面建成。

二是制订浙江省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按照分类分级原则,2022年将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测评机制,明确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分类分级负责属地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测评工作,促进全省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机制。2022年在嘉兴桐乡市、金华义乌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建立统一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值班值守、应急响应、培训演练等工作机制以及安全、队员、财务、装备、预案、培训、信息化和宣传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管理。

四是推进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目前省级培育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已全部成立党支部,市、县两级培育的队伍要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建立党组织,并逐步达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