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

连云港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

连云港市尊老金补贴发放流程

(一)资金分配 

以申请尊老金发放条件的老年人为基数,按照“依申请发放”的原则,将尊老金列入财政预算,并统筹使用各级专项、配套资金。

(二)确定补助对象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公民均属尊老金的发放对象。

(三)确定补助标准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90至9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80至8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四)补助资金公示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每年度对各地尊老金制度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五)补助资金兑付 

1、凡符合尊老金发放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亲属(委托人)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2010年以后打印的原件及复印件)老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向户口所在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申请手续。

2、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将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合格后,再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报区民政局或社会事业局审批。

3、各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将审批通过的名单核准后转区财政局核拨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村(居)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对符合尊老金发放条件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向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申报尊老金停发和增发手续。

根据国家规定,连云港户籍80岁以上的老人能领取到高龄津贴。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百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