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雨水口的末端。应急水池标准内最低处应设置不低于应急潜水泵高度的集水坑(井)。对导排入应急事故水池的废水(含事故消防喷淋水、初期雨水等),应进行必要的取样监测并视其水质情况区别对待,并应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中的相应要求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