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骨料划分

沥青骨料划分

  粗骨料

(1)粗骨料应洁净、干燥、表面粗糙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有关规定。

(2)粗骨料与沥青有良好的粘附性,具有憎水性。

 

(3)用于城镇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表面层粗集料的压碎值不大于26%吸水率不大于2。0%。  

(4)粗骨料应具有良好的颗粒形状,接近立方体,多棱角,针片状含量不大于15%。

 

细骨料

(1)细骨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有关规定。

(2)细骨料应是中砂以上颗粒级配,含泥量小于3%~5%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能。

  

(3)热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用量不宜超过骨料总量的20%,SMA、OGFC不宜使用天然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