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五制要求是什么

工程建设管理五制要求是什么

工程建设管理五制要求是:

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

1、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经营性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

2、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3、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就拟建工程准备指标文件,发布指标公告或信函,以吸引或邀请承包商购买指标文件和进行投标,直至确定中标者,签订招、投标合同的全过程。

4、合同管理制: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5、资本金制:对有关资本金筹集、管理、核算以及所有专责权利等事项所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