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到秦灭亡多少年

商鞅变法到秦灭亡多少年

商鞅变法不是一步到位的,法令是一次性颁布,有分时间段的

第一次变法于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有实行连坐制、设立军功制、重农抑商等。

第二次变法于公元前350年,主要内容有废除井田制、奴隶制、实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等。

公元前338年,商鞅失去政治靠山,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尸身车裂。商鞅虽然被害,不过新法并未被废除。可以理解为商鞅变法这一年已经大成,因为即便商鞅不在,新法仍旧存在。

秦灭亡于公元前207年,此时,距离商鞅第一次变法已经过去将近150年、距离第二次变法已经过去143年、距离变法大成(公元前338年)已经过去131年

商鞅变法到秦灭亡多少年

从商鞅变法到秦朝灭亡,历时大概150年,期间秦朝的法律不断在变化。有人说秦亡于严苛的法律,这种说法既对又不对。法律本来就是很严肃的,“苛”是法律不适应环境的体现,是可调整的东西,是特定环境下的说法。

比如说秦法规定,没有身份证明不能住宿,在当时属于先例,百姓肯定一时难以适应,今天也还是这个政策,你会说它“苛严”吗

再比如说,秦二世修改法律,增加了对农民的税收和徭役,导致天下民怨沸腾,这个秦法的弊端能归咎于商鞅变法吗

所以,秦法不能代表商鞅变法,它只是践行商鞅变法精神的工具之一,是否恰当取决于当事人的执政水平。就像当今社会,在一片否定社会主义的声浪中,我们为何却能逆势崛起

二世而亡的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

有人把二世而亡归咎于秦法,我不否认,可是未免表面化。

个人认为,商鞅变法后,秦朝在消灭了宗法势力后,过于迷信秦法的万能特性,忽视了维护皇权的政治势力的培养,使皇权变成了无源之水。

皇权不等于皇帝,更不等于龙袍、龙椅,它代表帝国的政治决策力和掌控力。所以它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名字叫皇权,但绝不是皇帝一个人可以驾驭的。

正因为如此,历朝历代围绕皇权都有一股或多股政治势力,他们与皇帝之间相互支撑,又相互制约,让国家决策始终处于一个动态平衡状态。

这种结构虽有弊端,但总的来说利大于弊。我们都知道,皇帝不是凭能力上位,而是靠出身,皇帝的个人能力,乃至品行的滑坡,几乎是必然的趋势,如果没有政治集团的补充,是不可想象的。

商鞅变法干掉了秦国最大的政治势力老秦贵族,可老秦贵族下台后,谁是皇权的平衡势力呢没有!政治势力的缺失,才是秦二世而亡的根!

赵高一个宦官凭什么能权势熏天丞相李斯等人为何就搞不定赵高秦二世才上台两年,秦朝就摇摇欲坠简单说,秦二世个人就代表了皇权,赵高又能巧借皇权,个人决策根本没有纠错机制保障,所以帝国脆弱不堪。

客观来讲,这个责任不是秦二世个人能承担的,也不是秦始皇、商鞅能承担的,我们也是从“历史的大数据”才看清:原来,那时候还真没有可以与皇权并驾齐驱的政治势力。

我曾经撰文阐述了自己对秦亡汉兴的认识:秦亡于旧贵族集团(项羽等六国贵族后裔)和新兴士族集团(刘邦、陈平、韩信等)的联合绞杀,最后顺应了历史发展规律的新兴士族集团,又打败了旧贵族集团,建立了大汉。

影响中国历史两千多年的士族集团,从那时候开始走上了历史的舞台,这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因此,秦朝的灭亡是历史的宿命,它就像一个母胎,孕育了士族阶级这个胎儿

类似的情况发生于王莽的新朝,这个跟秦朝一样短寿的王朝,成了孕育豪门士族集团的母体。还有短命的隋朝,它催生了庶族集团的闪亮登场。

三个短命王朝,承担的历史使命却如此重要,这大概就是历史的宿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