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怎么封存

会计凭证怎么封存

按月份顺序装订封存。会计凭证编总号,分号按月装订填写封面,然后按年份封存15年。会计凭证保存年限为15年,到期后按规定销毁。

1、会计凭证要定期装订,防止散失。会计部门在依据会计凭证记账以后,应定期(每天,每十天或每月)对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各样的记账凭证按照编号排序,连同附带的原始凭证一起加具封面、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贴上标签,由装订人员在装订线处签名或盖章。

2、会计凭证的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数量、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及其他相关事项,会计主管和保管人员应当在封面上签名。

3、会计凭证应当加贴封条,防止被代用。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的,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一份。向外部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当在专用的登记簿上登记。由提供人和收取人共同签字盖章。

会计凭证应该按照企业的规定要求及时的传递。

记账凭证在装订之前应该事先进行整理,记账凭证及其附带的原始凭证需要用回形针固定并一起存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固定的不够牢固,容易致使原始凭证的丢失。

因此,记账凭证的填制人在填制了凭证后,需要将其小心保管,尽量不要让凭证在传递时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