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地方制度是什么特点

隋唐地方制度是什么特点

隋唐: 实行三省六部制, 克服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 实行科举制, 提高了 行政效率, 扩大了统治基础, 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1 ) 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发展运作程式: 中书省(政令草拟) →门下省(政令审批) →尚书省(行政执行, 下设吏、 户、 礼、 兵、 刑、 工六部) 。 作用: 通过设三省, 将宰相一分为三, 实现了君权对相权的削弱 同时这种体制也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 提高了行政效率, 加强了 中央的统治力量。

(2) 科举制的确立和发展 

(3) 府兵制的改革完善等。 唐中叶以后, 藩镇权限增大, 安史之乱后形成藩镇割据局面,加之宦官专权, 朋党之争, 加速了唐王朝的衰落。

开创了古代封建社会行政制度改革的先河,官吏制度分工明确精细,设立三省六部制,掌控全国的行政系统,设立科举制度,公开、公正选拔官员,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底层人的上升渠道,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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