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层空间标准

楼层空间标准

1、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

3、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米。

4、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0米,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一般认为,房屋层高越高,室内高低处温度的温差越大,空气对流越好,人体感觉越舒适,但房屋的保温性、节能性相对较差。根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要明确的是,之所以把住宅层高控制在2.80米以下,目的不仅是控制投资的问题,重要的一点是为住宅节地、节能、节材、节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