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今年放鞭炮的规定

郑州今年放鞭炮的规定

    郑州今年放鞭炮的规定(摘录):

    一、燃放时间

  (一)1月21日(除夕)早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二)1月22日(正月初一)至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

(三)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燃放区域

  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区域内的下列场所以外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车站(含火车站广场)、机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

(八)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十)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山林、苗圃、草原、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确需在小区内燃放,要划定安全区域,由乡镇(街道办)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