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三大公约

生物多样性三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为了保护地球上的生物资源而制定的国际公约,公约的三大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

《公约》还衍生出《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关于赔偿责任和补救的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和《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公正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目前有196个缔约方。我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 并于1993年1月5日正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