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乙酸排放标准

过氧乙酸排放标准

过氧乙酸浓度排放标准≤43%,在通过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规定的实验后,建议分类识别为 UN 3105 或 UN 3107 或 UN 3109 条目。

过氧乙酸和过氧化氢的混合物,含酸(类),水及不超过 5% 的过氧乙酸,稳定化的,且通过特殊规定 A96 的实验要求,建议分类识别为 UN 3149,属于 5.1 项氧化性物质,次要危险性为第 8 类腐蚀性,包装等级 II 级。通过客机运输时,包装说明编号是 550,单件最大净数量不超过 1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