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幅的提出者

振幅的提出者

奥地利物理学家及数学家克里斯琴·约翰·多普勒(Christian Johann Doppler)于1842年首先提出多普勒效应,主要内容为物体辐射的波长因为波源和观测者的相对运动而产生变化。

在机械振动中,振幅是物体振动时离开平衡位置最大位移的绝对值,振幅在数值上等于最大位移的大小。振幅是标量,单位用米或厘米表示。振幅描述了物体振动幅度的大小和振动的强弱。

医院使用的彩超同属于一个原理,那就是“多普勒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