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用什么进行统治

原始社会用什么进行统治

与原始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相适应,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经历原始群、母系氏族组织、父系氏族组织的发展。原始氏族组织是按血缘关系为基础自然形成的联盟,也是全体氏族成员进行民主管理的自治组织。

氏族议事会是由氏族全体成员组成的,是最高的议事机关,一切重大的事情都由全体氏族成员平等地讨论决定,不存在专门管理社会的特殊权力机构。氏族首领是在社会生产和管理活动中产生出来的德高望重的长者,他们没有任何特权,与其他氏族成员一样平等地参加劳动和分配劳动产品,他们的权威来自于他们自身的良好品质和氏族成员对他们的信任。

禅让制是原始社会时期一种民主推举部落联盟首领的制度。与“禅让制”有关的人是:尧、舜、禹。尧、舜、禹是黄帝以后黄河流域有名的部落联盟首领。首先实施该制度的是尧推选舜为继承人,结束该制度的是禹。禹死后,其子启继位,破坏了民主选举的禅让惯例,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启”开启了王位由父子世代相传的世袭制。“天下为公”的原始社会被“天下为家”的奴隶社会所代替。

原始社会用什么进行统治

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部落联合组织,通常由若干近亲或近邻部落组成,结成联盟的主要目的在于共同合作出征或自卫等军事行动。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部落联合组织。多是由有血缘关系的或相毗邻的、利害一致的部落组合而成。起源于同一祖先的若干氏族,从同一氏族中分离出来散布在不同的部落中,这些部落便自然成为组成部落联盟的基础。另外,使用彼此尚能相互了解的语言或方言以及领土的接壤,也是组成部落联盟的重要条件。部落联盟的主要职能是共同从事军事行动,如袭击敌对部落或对付外来侵略者时采取一致行动。

内外服制,商朝在盘庚迁殷后采取的一种二元统治体制。即将统治区域分为内服和外服,分别采取不同的统治方式和组织方式。“内服”指由商王直接管辖的王畿之地,大体位于以今河南为中心的中原地区。“外服”指商王通过方国首领间接管辖的畿外之地,即当时四周数量众多的方国和部落。这种制度是由原始社会后期部落联盟制发展、演变而来,商朝实行的内外服制,实际上就是一种方国联盟,商王是天下共主,外服实际就是诸侯统治地区,不过在夏商时期谈不上分封,多数部落原本就是存在的,或称方国,处于独立或半独立状态。到了西周,才真正实施分封制。

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是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是为分封制。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和东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以为藩屏。诸侯的君位世袭,在其国内拥有统治权,但对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

皇帝制度,中国古代社会以皇帝为中心,实行皇权至上和皇权专制的政治制度。它以君权神授学说为理论基础,用严格的名位等级、礼乐制度和皇位继承等各种规定和措施,集中突出皇帝个人的权威地位,保证皇帝高踞于国家机器之上,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

原始社会用什么进行统治

氏族公社制度---氏族公社 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血缘纽带和血统世系相联结的社会组织形式。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原始社会中,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氏族公社经历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两个阶段。

母系氏族公社经蒙昧时代高级阶段继续发展,到野蛮时代低级阶段臻于全盛。到野蛮时代中高级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劳动分工的发展,母系氏族公社渐为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