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废止的法律

2016年1月1日废止的法律

中国的《民法典》是属于中华民族的民法,是一部属于社会主义的民法,这也是一部有着鲜明时代烙印的立法,它吸收了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但不是对外国法律的“照单全收”它集纳了这个民族的公序良俗,却不是对历史传统的“亦步亦趋”,它是对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丰富的市场经济活动、法治实践的总结和提炼。

《民法典》的编纂是百年大计,是国家盛事,是中华民族的法治共识成熟的里程碑,是人类法治史上当之无愧的精彩一跃。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出台,也同时意味着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全部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