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聘用兼职人员工资如何入账

长期聘用兼职人员工资如何入账

兼职人员工资通常是计入管理费用中进行核算,和正式工一样进行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超过免征额的,需要计提个人所得税,从2008年开始,福利费不再计提,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直接列支,但是总额不会超过工资总额的14%。

支付给兼职人员的报酬一般有两类

这两种报酬,或者是工资性的,或者劳务报酬性质的。

企业两种支出的入账

这两种支出,一级科目,借方计入成本或费用,贷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至于二级科目,各个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核算要求来设置。

1、借方举例

比如,借方计入一级科目“管理费用”,在其可以设置两个或三个2级科目进行核算,比如职工薪酬(非兼职)、劳务报酬(劳务人员)、兼职人员工资3个。

2、贷方举例

贷方计入一级科目“应付职工薪酬”,在其可以设置两个或三个2级科目进行核算,比如职工薪酬(非兼职)、劳务报酬(劳务人员)、兼职人员工资3个,同上述借方举例。

3、贷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有如下说明: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例外的入账

主要是兼职的人员不想其他人知道其有兼职的收入,此时要求企业直接将款项打给他,也不允许企业代缴代扣个税,也不想让企业在账上反映。

企业支付时,借方计入个人借款,贷方银行或现金,待有合适的处理方式时,再计入费用,冲掉个人借款。

一、兼职人员的工资一般是计入到管理费用等科目中进行核算。与正式工的一样处理: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兼职工工资属于开具发票的劳务费时: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补充说明:兼职人员的工资是否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判断兼职人员收入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判断兼职与企业之间是否有任职受雇关系。与企业有雇佣关系的兼职人员,其工资薪金需计征个税,没有的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