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确定了什么货币的法定地位

1946年确定了什么货币的法定地位

法币。

1946年国民党政府确定了法币为法定货币的地位。

1946年9月份,上海成立了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后,中央政府又紧锣密鼓地铸造金条

当时虽然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很低,百姓手里都没几个钱,但中央政府库存黄金十分充足,足足有八百万两。1946年12月23日,"大黄鱼"正式在市场上出售,定价400万法币。法币即"法定货币",是当时国家规定流传的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