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制服发放标准

铁路制服发放标准

1.客运乘务人员。从事高铁、动车和其他普速旅客列车的客运乘务人员及业务管理人员。

2.车站(或窗口)人员。调度所人员,直属车站、车务段、货运中心等运输站段的车站运转和客货运及业务管理人员,动车组司机,机车乘务员,桥隧巡守人员,道口看守人员,行车公寓人员等。

3.生产作业人员。(1)客运段、直属车站、车务段、机务段、车辆段、工务段、工务机械段、电务段、通信段、供电段、货运中心等运输站段除“客运乘务”和“车站(或窗口)”以外的人员。(2)运输辅助单位、非运输企业、铁路局其他所属单位(含局管铁路公司)等单位除“客运乘务”和“车站(或窗口)”以外的人员。

4.机关人员。铁路局机关各部门、派出机构在岗人员。